泰国SEC拟允许零售投资者交易海外数字资产衍生品
泰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近日提出一项新规,允许中介机构为零售投资者提供特定海外数字资产衍生品的交易渠道。根据该提案,符合条件的金融产品需与泰国本土交易的加密货币衍生品具有相似特征,包括底层资产、到期期限、杠杆倍数及结算方式等关键要素。
此外,这些产品必须在采用中央对手方清算机制的交易所进行交易,且该交易所需接受国际特定监管组织或交易所联盟成员的监督。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标志着泰国在将加密货币相关产品纳入受监管资本市场方面迈出重要一步。
SEC已于3月5日正式发布通知,将加密货币和数字资产列为衍生品合规底层资产,目前正与泰国期货交易所商讨具体的合约标准。对于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加密衍生品,将仅限机构投资者参与。监管机构认为,机构投资者具备更完善的评估与管理能力,能够应对复杂且高风险的产品。
现行规定要求,中介机构为零售客户及高净值客户提供海外衍生品投资服务时,相关产品必须与泰国本土交易的品种具有相似性。SEC指出,鉴于海外加密衍生品的结构与风险水平存在差异,需制定专项规则予以规范。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将持续至9月30日,SEC尚未公布上述修订条款的具体实施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