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首码项目做到后面,会听到一句评价:"这不就是传销吗?"有人当成骂人话,有人当成玩笑。但我国法律对传销有明确界定,是不是传销不是一个"像不像"的问题,而是模式和人数的问题。
法律怎么认定传销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规定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认定围绕四件事: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获得加入资格;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通俗说就是入门费、拉人头、层级计酬、骗取财物四个要素。
到什么程度会被追责
按照现行立案追诉标准,涉嫌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对组织者、领导者应予立案追诉。要注意,被追责的是组织者和领导者,但判断一个项目是否构成传销,看的是整体模式,而不是你个人有没有违法。参与者的身份,不会改变项目的性质。
首码项目哪些做法在踩线
对照四个要素自查。第一,是否要求先交钱、买产品或者充值才能获得推广资格,这对应入门费;第二,收益是否主要按发展人数计算,而不是按销售业绩计算,这对应拉人头;第三,返利是否按层级逐级发放,直推、间推、三代以上都拿钱,这对应层级计酬;第四,项目里有没有真实的商品或服务在流转,还是靠新加入者的钱支付老成员的收益,这对应骗取财物。四个要素凑齐,基本就是传销模式。
给参与者的提醒
很多人觉得自己只是普通用户,拉几个熟人赚点佣金,离犯法很远。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责的正是组织者、领导者,大量发展下线、承担推广组织工作的人,完全可能被认定进去;与此同时,底层参与者常见血本无归。也有项目宣传称"不做传统传销,我们走新模式",把交会费说成"买课程""买流量包",把拉人头说成"分享经济"——说法换了,结构和资金流向没换。遇到疑似传销结构,先查清再决定,本站此前介绍过查企业、查备案、查风险的做法,正好用在这里。边界不是靠感觉划的,是靠模式和人数划的。看懂这条线,很多项目你自然就不想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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